
离谱,农家小伙爱上大自己20多岁的农妇,强行与之发生关系,害怕事情败露残忍将其杀害。为了个人一己私欲,害得善良邻居命丧黄泉。
案件概述
故事发生在在四川偏远的一个小村落里,陈某出生于一户贫困的农村家庭,是家里的老大,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妹妹。
虽家贫,但陈某仍不知上进。上学期间不好好读书,以欺压同学为乐,时常跟老师唱反调,成绩自然不理想。刚升入初中没多久,就因为害怕学业压力而选择辍学。
辍学之后的陈某没有进城务工,一直呆在家里干农活,帮助父母供养弟弟妹妹上学。
陈某家一直都是村里出了名的贫困户,一年都见不了几次荤腥,他和弟弟妹妹经常饿得只能啃啃土豆。
他们的邻居杨某是个热心肠的妇人,家里一有好吃的便叫上陈家四兄妹过来一起吃。陈父陈母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,总是教育孩子们要好好对杨阿姨。
陈某此时已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孩童,心里对杨阿姨有了莫名的情愫。
时间过得真快,转眼陈某就已经23岁了,村里和他同龄的年轻一辈几乎都出去上班或者上学了,老家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。
他日复一日地照料农田里的庄稼,闲的时候就坐在村头听老人们唠家常,丝毫不觉得无聊,或者说他认为生活就该是这样的。
陈某性格孤僻,不怎么爱和人沟通,别人聊天的时候也只是静静地在旁边听着,再不多言语。每次村里需要年轻人帮忙的时候,他都屁颠屁颠地过去。所以,他在村子里名声也不错。
乡下人都成家早,有不少人帮陈某说媒。但女方无一不嫌弃他性格怪异,家境贫寒,都不愿意与其结为连理。
由于不怎么和外界接触,年轻
人较少,性这种事仿佛都是忌口,所以直到现在陈某都不理解、或者说不懂得男女之事。
直到某次暑假,陈某的发小从城里回来,还带了一些男女动作影片,邀请陈某去他家中一起观看。
自此以后,陈某就开了窍,很少再去村头听老人闲聊,总一个人偷偷躲在家释放欲望,并且还将杨姨当作性幻想对象。
但他一直都没有真正经历过男女之事,在听了发小和他女朋友之间的事之后,就一直渴望能进行一次真实的性行为。而且他好像意识到,自己对杨姨的感情不一般。
这段时间他在玉米地里一直都盯着杨姨,但都因为其丈夫和儿子在场没有下手的机会。
终于那天,他听到杨姨的丈夫要到城里去给孩子报名上学,一时半会儿回不来。趁着中午地里没人,他偷偷藏在玉米杆里趁杨姨不备直接将其扑倒。
杨姨被吓得骂了一句,一抬头原来是陈某。他用拙劣的话术表达对她不一般的感情,并表示想要和杨姨发生关系。
杨姨无可置信地骂他:“臭小子,我都能当你妈了。再不滚蛋,我就喊人了!信不信把你抓到公安局枪毙了。”
陈某不理会她,直接上手扒开衣服实施不轨行为。期间杨姨大声叫唤,还多次扬言要告他强奸罪,报警处理。
陈某也怕事情败露,完事之后,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杨姨打死,拉到山上用土埋了。
到了深夜,杨姨丈夫一直找人未果,还曾问过陈某,但被他撒谎掩饰过去了。
杨某丈夫急得不行,到处找人,联络亲友,甚至到警局登记备案。但除了玉米地里被踩踏、毁坏的痕迹,其他均无所获。
直到一天大雨过后,一个村民到附近山上砍树,才在山上发现被雨水冲刷出的尸体,立即报了警。
法医在死者杨某体内检测到陈某的精液,这才将案件侦破。
村子的人都不敢相信为人老实的陈某竟然是案件的凶手,而且他们两家邻里关系向来都很和睦,但事实真相就是如此。
最终陈某因涉嫌构成强奸罪、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刑。
案件分析
一、陈某违背杨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,依法构成强奸罪。
陈某未经杨某同意,采取强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,依法构成了强奸罪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中的相关规定,强奸罪是指行为人通过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制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。
在本案中,陈某以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剥夺了杨某的自主选择权,迫使她发生了性关系,严重侵犯了杨某的人身权利。
陈某的行为侵害了杨某的性自由,剥夺了她按照自己意愿决定是否进行合法性行为的权利,满足了构成强奸罪的客体要件。
而陈某在明知杨某不愿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,使用暴力和威胁等手段,使得杨某处于不能反抗、不敢反抗状态,从而实施了强奸行为,满足了构成强奸罪的客观要件。
因此,陈某依法构成强奸罪,接受法律处罚。
二、陈某为什么不构成强奸致人死亡罪,而是故意杀人罪?
本案中,陈某实施了强奸行为,并且在强奸结束后掐住杨某的脖子致使她死亡。为什么陈某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,而非强奸致人死亡罪?
首先,从陈某的行为过程及时间点来分析,在强奸致人死亡罪中,强调的是在强奸过程中,因为暴力或其他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。这意味着死亡事件应当发生在强奸行为进行的过程中,而不是在强奸结束后。
而本案中,陈某在强奸结束后掐住杨某的脖子,导致她死亡。因此,从时间上来看,陈某的行为不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罪的要求。
其次,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分析。强奸致人死亡罪要求在强奸过程中的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。这强调的是在犯罪行为进行时,犯罪人实施暴力并预期可能导致死亡的结果。
陈某的主观意图并不是在强奸过程中导致杨某的死亡,而是在强奸结束后因为被激怒而产生了杀人的意图,并且通过掐住她的脖子实施了杀人行为。
因此,陈某的主观意图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。
最后是从陈某的行为方式和结果分析。强奸致人死亡罪要求死亡事件与强奸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通常是由于暴力等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。
陈某的行为不是通过强奸行为直接导致了杨某的死亡,而是通过掐住她的脖子实施杀人行为。 这种行为方式和结果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征。
所以,陈某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陈某涉嫌构成强奸罪、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刑,合情合理。
结语
都说远亲不如近邻,杨姨在几兄妹温饱尚未解决之时,倾囊相助却被恶人以怨报德。我们无法揣度眼前的到底是人是鬼,但始终信奉着“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”的真理。当然真诚善良不会有错,但坏人的思维和正常人的不太一样,不要试图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去激怒他,要将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,好好保护自己。
